我妹妹怀孕5个月,两人感情破裂,男方甚至扬言"惹翻了你们一个都别想活"女方想离婚做掉孩子,但男方不同意。男方经济条件很差,没房没存款,外面还有债务,结婚之后都是在女方家里生活起居,也从没拿过一分钱。我妹妹决心离婚不要孩子,请问她现在可以自己做掉孩子再起诉离婚吗?最合法的做法是怎样呢?
2024-08-17 09:36关于您妹妹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一方决定放弃生育权利,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该方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帮助您的妹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妊娠并解除婚姻关系。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您的妹妹的利益,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提起诉讼。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证明、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等,然后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要求终止妊娠。 调解或仲裁。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并终止妊娠,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 依法判决。若调解不成,则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请记住,在做出任何重大决策时,应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最佳保障。同时,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