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给人家介绍对象,男方去了女方家里也知道女方的事情,也告诉他女方精神有点问题, 可是他同意了,给了女方家里一万八千块钱做了彩礼,我爸拿了两千块钱当作介绍费,过了两天那个男的就找车把女的接回家了,可是过了两夜男的把她送回来了,说不要了,要退钱,女方家里不同意,那个男的说他司法局里有亲戚,要带刑警队过来抓我爸,说告他诈骗,拐卖人口!我真的好怕,我爸这样是违法了吗?
2024-08-17 09:29您的父亲在介绍女儿给对方的过程中已经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并且在得知对方存在精神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了。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而进行交易,则可能构成欺诈或者诈骗行为。此外,您提到的男方将女方送回的情况也可能涉及到遗弃罪。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以上分析仅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具体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