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个上门女婿,结婚10个年头了,儿子都八九岁了,现在就是女方提出离婚说没有感情,糟糕的是现在把手续都办了!然后就是办离婚的时候给了我12万元,孩子还不归我,而且当时双方盖房子的时候我们还添了2万元,彩礼2万元,岁数钱1万元,我结婚这几年挣十三四万元,我的问题是现在我起诉的话能不能胜诉!谢谢!
2024-08-17 10:21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的问题,并且子女抚养权等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协议中涉及的相关条款。不过,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您不利,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离婚协议。同时,考虑到您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和付出,如为家庭投入的资金和时间,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补偿需求,这可能会成为法庭考量的因素之一。 最后,请务必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分析,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因此,在决定是否采取行动时,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