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导购一直以建筑面积价格诱导我付了首付款及定金,刻意隐瞒公摊面积有19.05平的事实。直到今天付了首付款后,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发现公摊面积高达19.05平。当时我们拒签合同,导购说:合同打印出来了,就不能反悔了。我们质问导购:为什么一直隐瞒这一重要事实?合同你们也非要付了首付款才拿来签,一早看到合同就不会有付款这一说。导购回答:合同必须是付款后才能打印,前期确实是她的疏忽没告诉我们公摊面积有19.05的事实。 拒我们目前了解,附近楼盘没有任何一个楼盘80几平的房子公摊面积达到近20平的不合理条款。我认为导购一直恶意欺瞒,目前打着付了首付款,不买也得买的主意,严重欺骗消费者!
2021-06-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