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工作一年后提前三个月辞职,工作全部交接完成了,但是劳动合同是三年的,财务跟我说工资是按广州最低工资标准给我结算,原本我工资是4000一个月,请问这样用人单位合法嘛?
回答数:388
您好,公司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建议您搜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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