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中午放学在午托班受伤,右胳膊骨折。现在已经三天。午托班负责人不露面,打电话不接。我想问一下午托班是不是得承担一定的医药费用?如果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我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2024-10-25 00:0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监督保护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在午托班受到伤害,并且午托班负责人拒绝承担责任或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您可以将孩子的伤情情况和午托班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告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其介入调查并进行协调处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午托班承担赔偿责任。在起诉前,您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照片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机构或者法院指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保险索赔。有些意外事故可能已经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类型的保险,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申请理赔。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尽量保持冷静,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同时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和您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