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买房子的时候是父母出的钱,我一分钱没出,办房产证的时候我在外地父母身体不好,当时我妻子说她去办,当时我们家也没在意,房产证办完一年,她才把房产证拿回来,一看日期过了一年了,房产证写了我们2人,有了孩子她也不管不问,每天都是10点多回来,还经常骂我父母,我受不了,我想离婚,请问到时候房子和孩子怎么判
2025-01-20 23:1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的,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即使您没有直接参与购买房屋的决策过程,也应当被视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决定。如果您的妻子一直忽视孩子,或者对孩子表现出虐待的行为,这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此外,考虑到孩子年龄等因素,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有稳定收入的一方作为主要监护人。 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实际权益不符,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但这需要具体的情况分析和证据支撑。 请记住,任何婚姻关系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建议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充分考虑自己的情感状况和个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