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房地产公司旗下的一个金融公司投资了一笔资金,后来这家金融公司经营不善,无法退还本息。后来这家公司给我开局了另外一家商贸公司的收据,标注是借款。一直是跟这家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在联系还款,但始终没有音信!后来查了下,这家房地产公司注册的信息和这个商贸公司还有这个金融公司没有没有直接关系。实际上是一家公司,但从注册信息上没有直接关系,不过可以找到这三个公司是一家公司的证据,我现在要起诉,是起诉这三家公司吗?如果后期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这三家公司吗?怎样快速拿到我的钱!
2024-10-08 19:23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两个诉讼请求。 依据《民法典》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上述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其共同实施违约行为来追究其连带责任。 至于能否通过法院执行三个公司的财产以获取赔偿,需要具体分析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数额、债务人财产状况等。一般来说,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同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