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忠欠我8O万工程款,他只支付我4O万,让我写了个这样的收条,我当时是不得已就写了,对方胁迫写的,没有报警,现在我还能维权吗?我还王宝忠给我打的原件欠条
2025-05-08 14:42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你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遭遇了胁迫或者欺诈等情况,并且对方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你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你的损失。 至于你提到的欠条,它本身并不构成证据,因为它可能被篡改或伪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保留所有的文件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转账记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如果对方仍然不承认欠款,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你进行诉讼程序,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决定。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