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4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有点漏水,当时的物业答应给我修房,房子没修就换物业了,这个物业来的时候说,你给物业费交了我给你修,我就交了,交过之后他说不好修,不会修。就这样我一直欠他的物业费3年了。现在房子已经过质保了,他现在给我起诉了。我想咨询一下。可是我也没有给物业签订交物业费的合同。请律师帮忙说说该交不该交?
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是否与原物业签订了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决定您是否有义务支付物业费的关键因素。 在您购房时,如果物业承诺提供维修服务,并且您接受了他们的服务并同意按月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这通常意味着您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他们支付物业管理费。然而,如果您没有书面记录或证据证明您已与物业签订过正式的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方式和期限,则可能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收集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如物业的口头承诺、收据、照片等,以证明您确实接受了服务并因此支付了相应费用。此外,您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和相关文件,以便了解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您应如何履行义务。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确定您的责任和义务。最终,法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判决您是否应当支付物业费以及如何支付。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购房前详细阅读物业手册和服务协议,确保自己清楚地理解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