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拆迁问题想咨询。我父母离婚多年,离婚时有一套七十多平方的房子,其中二十多平方是柴房。主房的五十多平方归母亲,二十多平方的柴房归父亲。房屋均有房产证。现在遇到拆迁,我父亲想要房屋补偿,我父亲的柴房也可以选房吗?还是只可以货币补偿?请问政策是什么?要是可以选房,父亲是否有拆迁后的临时房屋居住款和搬迁款?谢谢您们了!
2024-10-27 07:5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拥有房屋产权证书,并且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那么他有权选择房屋作为拆迁补偿的接受方式之一。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土地,国家享有征收权,但对个人所有的宅基地上的住宅及其他附属物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即由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征用集体土地,而不是直接征用私有住宅。 至于拆迁后是否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等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人会向被拆迁人提供一定的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补偿款、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生活补贴等。如果您或您的父亲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