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O09年 在武陟北孟迁赌博被抓,当肘抓了十几个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出来了,当时场子开的第三天被抓了,谁知2O11年我在家又被抓去,拘留了一个月办监禁居住出来了,他们说当时我算有股份,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半年以后通知我去冶安大队说我的案转检查院,我认为赌钱没什么就没再去,过三个月把我上网通缉了,到2O16年我去自首他们说办个取保就可以了谁知他们又送到检查院,和我一起的在检查院办了不诉,我也找不到人,把我的案送法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10-14 04:23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如果您的行为不符合这一定义,那么可能不会构成犯罪。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可以考虑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即通过合法手段证明自己无罪。此外,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最后,如果您已经接受调查并被要求配合调查,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与负责调查的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自己的情况和下一步的行动方向。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保持冷静,积极面对问题,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