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的九个月,男的两岁四个月,我是四川人,我儿子户口在湖南,我要是和我老公离婚了,怎么才可以要回我儿子的户口,要怎么才不把我儿子的人给我老公
2025-02-09 15:4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因此,在您与您的丈夫离婚时,孩子的户口归属应由法院依法判决决定。 如果您的女儿已经满两周岁,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议变更户籍登记。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是否同意、子女的意愿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抚养权,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户籍登记。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情况,例如孩子的出生日期、健康状况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问题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