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妻子月经量少,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在“东莞中医院”胡医生就诊,主要是调理月经量少。在服药期间从未被要求验血等检查;所服中药全部含有首乌藤,每付中药含量20克。 1、今年年初气色没有刚吃药的时候好,2017年5月15日最后一次在东莞中医院找胡医生就诊,向胡医生反馈我最近的不适,气色不好、脸色黄、乏力、困,胡医生说帮我再开点调理睡眠的药。 2、在5月25日号左右,脸色明显加黄、眼白也有黄色、小便也是很黄、而且还有点红色、伴有恶心。 3、5月28日到常平医院进行检查,结果(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057、天安冬氨酸氨基转移酶:1142、碱性磷酸酶:234、谷氨酰转肽酶:160、总胆红素:109.3、直接胆红素:95.7)指标严重超高,于5月28日在常平医院住院至6月12日出院。 4、证明材料有:所有东莞中医院的中药处方单、东莞常平医院的化验单、入院诊断记录表(诊断结果为药物性肝炎)、医院收款单等 二、赔偿要求 1、退回东莞中医院、常平医院的所有费用。 (东莞中医院费用:4625.3元,常平医院费用:6296.91元,总计:10922.21元) 2、误工费(2500元)有收入证明 3、住院伙食费(15天*70元/天,合计:1050元) 4、以上所有费用合计:14472.21元 请问我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吗?具体流程应该如何去走?谢谢
2024-12-09 03:32关于您的诉求,您需要提供详细的医疗和财务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适用的程序。 提交诉讼请求。首先,您可以提交一份正式的诉状,详细描述您的索赔,并附上相关的医疗和财务文件。 起诉准备。根据法院的要求,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信息、诉讼理由、事实陈述书、证据清单以及相关的医疗和财务文件。 立案。将您的案件提交给相应的法院,由法官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庭审阶段。如果案件获得受理,法庭会安排双方进行庭审,听取各方意见并做出裁决。 执行。如果您对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 请注意,上述步骤仅作为一般指导,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并收集充分的证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