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在外自杀死亡赔偿金

2019-10-11 17: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自杀不构成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如能确认劳动者属于自杀的,即不能认定为工伤。 2、自杀是否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是与“因工死亡”相对应的笼统的概念或说法。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员工自身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导致的死亡。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规明确了其家属可享受相关待遇。“自杀”是指自然人自愿或故意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它与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员工自杀死亡能否归属为非因工死亡,其家属能否享受相关待遇?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并无直接的规定,如地方有规定的则按地方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劳动厅《关于自缢身亡员工死亡抚恤待遇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函〔2008〕2061号)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其中并没有排除自杀死亡情形;因此,职工自缢身亡,企业应当按照粤劳薪〔1997〕115号文规定发给死亡抚恤待遇。据此,在广东地区,员工自杀身亡,家属可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其他地方如无相关规定,即可依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处理:如果员工的自杀确实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与工作毫无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工作因素(如上级领导强迫、刁难、威胁、侮辱劳动者等)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责任。 3、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果地方文件把自杀死亡纳入非因工死亡的范围,那么死者家属可根据国家或地方的规定获取相关待遇。在广东地区,主要执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的规定,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6个月工资。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请注意,广东地区的各个城市,如果就上述待遇有特别规定的则执行其规定;

2019-10-11 17:36: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53今日律师解答 50807

相关推荐
律师你好:我现在居住的单室,是我父亲的名,我和我父亲是一个单位的,我居住的单室,是公房单位领导考虑到我要结婚,从我父亲的三室分给我当婚房,现在我父亲八十多岁了,我要求更名我父亲不同意,我说是公房单位领导分给我当婚房,公房期间单位领导分给谁居住,就是谁的,对么律师?后来统一房改,我单室是我父亲的名,我父亲交了房改金,几佰元,请问律师我可以起诉我父亲么,更名? 1回答
湖北农民工律师事务所 1回答
哈尔滨元辰律师事务所招牌 1回答
中路财产保险领取赔偿授权书怎么填写 1回答
如果就上班没给买保险应该拍多少钱 1回答
没有借款,骗保险叫他人打欠款有罪吗 1回答
你好,我在微信上新认识的一个人说他所在的公司搞活动,买产品刮红包,百分百中奖。然后我购买了一套价值588元的产品,通过微信支付付钱,收到产品后不满意,因为看到产品后,觉得产品实际价值明显低于我所付的钱,且刮红包后只有5.2元,而事前别人说红包最小是520元。想申请退货退款,但无法进行,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1回答
欠网贷四千块钱会被起诉吗 1回答
十八岁的女孩与男人发生关系男方违法吗 1回答
案外人签订的家庭协议有效吗 1回答
变更抚养权的案子要上审委会吗 1回答
工地宿舍被烧老板不管该找谁 1回答
我被别人打了刺骨骨折额头内外共缝12针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回答
私自翻别人抽屉可以报警吗 1回答
外地给我发货是偷出来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犯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