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1997年与别人结婚,房子是男方的单位房(面积74.56/平方米,加建的为22平方米),2003年得房产证,本子上写我母亲是共有人,现在两位老人已去世,男方小孩说我只能享受加建的22平的一半,而不能享受房产的一半,你认为他们的说法对吗?谢谢!
12天前您好。您所述情况涉及继承和婚姻关系的问题。关于房产份额的分配,我国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房屋是您母亲和前夫共同财产,并且加建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法获得该房产的一半份额。 至于子女能否分到房产的另一半,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判决中明确表示可以分割一半房产,则您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分割。但是,具体如何分配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具体协议等。 总之,请您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