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诉状中罗治忠是我!伤者方起诉我的名字后面一个字错了!家庭地址错了!身份证号码错的!电话号码是对的!我家办酒席我没亲自安排司机开车!出事后司机在交警队录口供说是帮我开车送人!
2024-09-24 22:01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注意到您的案件可能存在一些错误。首先,关于“伤者方”,如果他们已经对您提起诉讼,那么应该使用他们的正式名称来称呼对方。其次,关于家庭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的错误需要重新核实,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都准确无误。再次,如果您没有亲自安排司机开车,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证据来支持这一说法。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