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开无未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明怎么办 我想改名字,然后需要开这个证明,但是法院说证明可以开,但是不给盖章。(年满十八周岁了)
2025-10-03 18:3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法院要求提供一份关于“无未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明。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八岁,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获取这份证明。 直接向法院申请。联系原审人民法院,说明您的情况和需求,请求他们重新审查您的案件。如果确实存在未办结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同意重新启动审理程序。 与法院沟通。与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当前案件的进展状况以及是否还有未完成的手续。有时,由于某些原因,比如证据收集不足或者时间限制等原因,案件可能会被暂时搁置。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您提出更加合理的要求。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未能解决问题,考虑寻求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找到解决办法。 提交相关材料。准备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以支持您的申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会根据您所处的具体地区和法院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和适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