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以谁的名字起诉
2020-12-16 11:19从运营模式来分析,网约车平台公司决定网约车服务内容、价格以及支付方式,包括对驾驶员运营资质的审查,且驾驶员只能通过平台指派与乘客达成交易,没有自主选择权。换个角度看,乘客对于网约车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是以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能力和品牌度为基础,而非是以具体驾驶员的信用评价为对象。平台公司对交易的深度介入,确认其承担的是“承运服务”,而非信息撮合服务。 因此,网约车驾驶员是受网约车平台指派去履行平台与乘客之间的客运合同,属于提供劳务一方,与平台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那么,驾驶员在接单运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应网约车平台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