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情节不重,认罪态度好,也有被告谅解书,有可能判监外执行嘛?
2024-07-20 22:5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中的任意一项行为,且具有相应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则构成抢劫罪。但是,具体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情节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也愿意接受法官的判决,同时又有被告人的谅解书,那么可能会影响法院对被告人进行量刑的因素。不过,具体能否判处监外执行,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被告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是否有违法犯罪前科等。 因此,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辩护律师详细讨论案件具体情况,听取其专业的意见。同时,保持积极的态度,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