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与男方离婚,我的户口在广安,离婚时口头答应把我名下拆迁补偿一些列给男方,儿子由男方抚养,现已撕破脸皮,所以我想把我名下拆迁补偿要回
2024-06-26 15:37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5年与男方离婚时,曾口头答应将您名下的拆迁补偿给男方,并且儿子由男方抚养。首先,口头协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很难在法律上证明其有效性。其次,即使存在口头协议,如果您现在想要回拆迁补偿,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协议的法律效力**:口头协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通常在法律上难以证明。除非有第三方证人或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协议的存在。 2. **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如果当初的分割不公平,或者您现在的生活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您可能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3. **儿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儿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问题与拆迁补偿相关,您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抚养权的安排。 4. **协商解决**:如果可能,您可以尝试与前夫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5.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效,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可能包括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要求确认口头协议无效。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情况,确定最佳的行动方案,并代表您在法律程序中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