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年,有一套房,是他06年代款买的,我们是08年结婚的,2天前有人打电话要起他,我才知道他外面欠85万债,我问这房子是夫妻财产吗,外债也是夫妻共同的债吗?如果起诉了法院会查封房子或是拍卖吗?
2026-01-02 00:56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总结的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明确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外债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外债并不直接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债务是由一方或双方故意转移至另一方名下,并且未征得对方同意,否则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债务。此外,如果您们在离婚时未能就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金额用于清偿债务。 最后,关于是否会被查封或拍卖,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避免财产被过度分割。但是,如果外债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注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