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是,2016年11月我急于建房做水泥地平私自接了公共自来水接了水表,两天左右自来水公司知道,当时给我要初装费的两倍3000元我没给,自来水公司就没在提起此事,2018年2月突然报警(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盗窃自来水)派出所以盗窃罪的名义把我的爱人拘留11天,自来水公司向我们要了15000元,写下了谅解书,才把我爱人取保候审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1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使用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如果您确实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并且已经被指控为盗窃罪,那么建议您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辩护。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自来水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或解决办法。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遵守法律法规都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