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结婚,因相处不合,现双方都有离婚的打算,当时敬酒钱为1万。送的礼钱我们家全部陪送给我们了,现男方要离婚并要推送全部礼钱,合理吗?
2024-10-28 11:46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 至于你们之间的酒席费用和礼物费用是否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你们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对这段婚姻的态度。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应当平等对待对方及其家庭成员,特别是对于婚礼等重要场合,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共同分担责任。 如果您希望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并且双方都愿意共同努力解决分歧,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调解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纠纷时,都要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