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可是老人这20年来都在女儿家住两个儿子从来也不管老人都靠女儿养,请问是否可以告她两个儿子?
2026-02-18 11:57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首先,关于赡养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无论老年人居住在何处。如果老人长期生活在子女家中,且子女未尽到必要的照顾义务,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 其次,涉及两个儿子的问题。如果他们从未参与过对老人的照顾或帮助,并且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是遗弃行为的一部分。遗弃是指拒绝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住所等基本生活需求的行为。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双方之间的关系、老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子女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