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不干了。有底押金2000元单位不给。还让我补交半年的医保和社保6124元。问我应该交吗?
2024-12-08 00:02您在单位工作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了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如果您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单位,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押金的问题,由于押金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押金的金额以及退还条件,则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说明,或者单位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押金的具体用途,那么您可以向单位主张退款。 至于医保和社保费用的问题,这部分费用通常属于法定福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享受这些福利,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的报销凭证或证明文件,以便进行合理的报销。 总的来说,建议您首先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然后联系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