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公司做了2年5个月,现在公司要搬到外地,本人不想去,除正常结算上班工资外,可以向公司提要赔偿吗?谢谢
回答数:804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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