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夫妻离婚的女方,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是不是到了我儿子满18岁就得把房产过户给儿子,过户之后我是不是就没有管理权,也没有居住权了呢?如果我儿子满18岁了男方不过户给我儿子,是不是房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属于男方了?
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男方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此外,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也不意味着他完全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或分割。 至于房产管理权,这取决于具体的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通常来说,房产所有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房产,并有权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如果您对房产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最后,无论房产是否已经过户到孩子名下,作为房屋权利人,您仍然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居住权。请确保在任何处理房产事宜之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