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签了合同想离职,但是当初说了我能干六七个月才录我的,那我做两个月走人要付什么责任吗?
14天前在商业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员工的试用期和离职条件。如果双方事先约定好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期限,并且该期限已经届满,则员工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离开公司。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我能干六七个月才录我的”可能是指公司的录用程序,而非试用期的长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符合或超过了预期标准,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获得其他补偿。然而,如果您的工作表现未达到预期,或者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标准,那么您需要考虑是否继续留在公司,以及是否有权提前离职。 如果您的离职是基于合同规定的任何原因(如违反协议、不胜任工作等),则您可能会面临一些责任。例如,如果您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解雇,您可能需要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违反公司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您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您与公司的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详细阅读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不确定,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