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我住院了,车子撞的挺严重的,对方除了医药费还有修车费,我还能要什么钱。
2025-09-17 13:4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维修费用和医药费用已经由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并且对方还应承担一定的修车费用,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实际发生的修车费用进行赔偿。同时,如果您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如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