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婚前房产分割。我父亲有40平米的单位福利房,之后,又找了一个老太太结婚了,生活了十多年,在06年老太太去世!她来我家家时她的4个孩子都成年并且结婚了!就在死亡的前一天签订拆迁房屋协议!老夫亲替她签的字并按了指印!现在拆迁房屋需要办产权证,我们姊妹3人!请问:拆迁房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可是拆迁协议书有老太太的名字和手印!她的儿女有权分现在的房子吗?新旧调换我交了10万!
2025-06-11 04:42在处理涉及继承和遗产分配的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如果您的父亲已经去世,并且他的遗嘱中明确了该福利房的归属,则该福利房应当属于他个人所有,除非遗嘱中有相反规定。 至于法定继承,这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人进行财产分配的一种制度。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拆迁补偿款,由于您已经支付了10万元作为安置费,这通常被视为对拆迁户的一项补偿。但是,如果拆迁协议中包含其他条款,如对原房屋的拆除或重建等,那么这些可能会影响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总之,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细节后再做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