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湖南湘阴东塘赛美村村民,附近有一个赛美水库,跨两个镇,58年的大政策所修,一直以来是,供两镇的田亩灌概,大概是前五年,这所水库被政府办成了镇自来水源地,今年又有人与水管会签合同承包式养鱼,请问,这所水库是供水场地,又租给个体户养鱼,符合法律途境吗
2024-09-05 06:17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水库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水库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水资源。因此,如果该水库是通过政府投资修建并用于公共用水的,则其所有权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养鱼合同的合法性。在签订养鱼合同之前,你需要确认养鱼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养鱼合同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城乡规划管理。如果你认为水库的使用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和建议,以确保水库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法律责任。如果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水库用途等,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损失等。 总之,对于你的疑问,我建议你详细了解水库的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