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放给困难户的救济粮可以平分给全村村民吗?
回答数:956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发放给困难户的救济粮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得平分给全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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