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出车祸了,他骑的是摩托车,让小车撞了,现在做了手术,胳肘有钢板,胳膊腕粉碎,也报警了,事故主判个责任一人一半,开小车的没事,我想问下,医院费用到最后谁出,谢谢。
2024-10-15 17:1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如果交警认定您丈夫负全部责任,则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您丈夫进行赔付,超出部分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您丈夫无责,则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您丈夫进行赔付,超出部分由您和对方协商解决。 至于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医疗费属于侵权行为中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交警认定您丈夫负全部责任,则医疗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支付,剩余部分由您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