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土地面积约2.5亩以前租给煤矿老板堆放煤沙每年付租费一千元及十五吨块煤五千斤面煤,在一三年的时候被政府封华至今已经四年沒有付租金,二o一七年十二月我以种植猕猴桃在二0一八年三月被陈伟将我地块上的煤沙请挖掘机挖到砖厂卖掉因此倒至我租金无法讨回至土地无种租,我找陈伟,他说你不应该找我我是付了钱在村上的你应该找你们村三委,但我村上他们说以土地复垦给你三四千块钱的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村上和陈伟这样做合法吗?我应不讨回我的经挤损失,还有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没有权利处理土地上东西
1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就土地使用合同中的争议进行协商。您可以直接与煤矿老板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煤矿老板支付拖欠的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请注意收集证据,如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于诉讼时提供。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 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因此,如果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并且已经分组,那么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承包经营权。 综上所述,建议您积极与煤矿老板沟通,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