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快20年了。最近她起诉我离婚。小女孩才十一岁。她已经搬出去住了。小孩一直随我生活。如果离婚我能要到小孩子的抚养权吗?她能给我赔偿吗?我们没有房产。打工来常州的。
2024-07-02 10:5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以及孩子与父母的亲密程度等。由于孩子一直随您生活,并且您们已经共同生活了20年,这可能是有利于您获得抚养权的因素之一。然而,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情况,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来做出判决。 至于赔偿问题,如果离婚是由于您妻子的过错导致的,您可以要求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实践中,如果双方都是平等的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方,通常不会涉及赔偿问题。此外,由于您提到没有房产,这意味着财产分割可能相对简单,主要涉及的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债务。 建议您在离婚诉讼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相关证据,提出合理的诉求,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情感需求,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尽量减小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