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没有具体期限,村委书记口头承诺一年一包,今年期限到了村民想正常收回土地,村委书记又说没有期限就是无期限。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村民能否收回土地?谢谢
22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效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年,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土地流转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这是因为合同应当具有合法性,而合同的有效性通常取决于其条款的合法性以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收回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在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中,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双方书面协议,否则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您认为村委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得到公正处理。此外,如果您对村委的解释不满,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