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蔡甸区玉贤镇的农民。家中1983年第一轮分得田地共7.58亩,后来过户出入了一部分。到1998年还有7.68亩,但2005年土地上册仅有5.43亩,其中2.2亩在2003年被村委会私自做主下到村集体。于2010年私自流转出租,所得出租款,粮食补贴都归村霸所得。现在全国土地确权,我镇别村的土地都回归农户手中,我家人想收回被村里占去的2.2亩。请问律师,我们的田地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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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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