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到云南做上门女婿的,在2016年元月至2016年九月我出国期间我老婆出轨,我们现在没有和好的可能,我能要到小孩的抚养权和赔偿金吗?因为我从2010年在外打工到现在挣的钱全部都寄到她家了。我们是在湖南领的结婚证,我能在巍山县法院起诉她离婚吗?
2024-08-07 07:53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如果您在云南有合法的住所,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权益被侵犯,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 其次,如果您的孩子是您与前妻所生,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应当由其母亲(即前妻)抚养。但是,如果孩子的父亲(即您)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则也有权利申请变更抚养权。 至于您提到的抚养权和赔偿金的问题,这需要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您的妻子存在重婚或者虐待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以提出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家庭内部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