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和本村村民承租了六十多亩荒田以每亩280元签订了二十五年的合同准备种植沙糖柑。后来因资金问题在2016年也是按280元一亩然后再每亩给我100元的管理费帮他管理果场一切事务转租给了另一个果农,村民就以这100元管理费为由就单方面的解除了我的合同。然后和另一个果农签订了另外一个合同。请问我可以起诉村民拿回我之前两年的租金和损失吗?
22天前您有权要求村民返还您之前的两年租金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有租金支付条款,并且该合同有效,则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 如果您认为合同已经终止或者被解除,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权利,例如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