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去年五月份在淮南市凤台县西城公馆购买的期房,开发商宣传是学区房,有配套的幼儿园,实验二小西校区就在本小区旁边。离政府不远,县医院的新址也在附近,当时开发商说是属于城关镇范围!规划不错,所以大家都选择了这个小区。可是今年面临上学报名的时候,业主都无法给孩子报名,因为我们不属于二小的学区,前两天发出公告,二小借了民办学校的几间教室,供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但不接收二到六年级的孩子。上访之后政府说我们属于刘集,能给我们安排就已经不错了,不接受的话就去刘集上学。现在我们有两个问题,一:为何开发商会连续五六年都打着学区房的旗号售卖,而政府部门不制止?二:卖房时为何不告知属于刘集?请律师给予帮助
2025-10-16 12:2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您的购房情况和相关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以下几点需要关注和探讨。 开发商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模式。开发商可能是在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以获得土地使用权或优惠条件。这种模式下,开发商可能会通过宣传手段来吸引购房者,并承诺提供“学区房”等附加价值。 政府政策调整的影响。由于政府对教育布局的调整,导致某些区域的教育资源分布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了购房者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需要考虑新的学校分配方案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子女教育问题。 售楼信息的披露。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充分告知潜在买家其房产所在的具体位置及其相应的学区划分情况。如果开发商未能准确说明房屋所属地区,那么这将构成欺诈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处理方式。针对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寻求解决办法,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购房过程中的任何疑问都需要认真对待,尤其是涉及到涉及教育权益的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