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卖贷款合法吗,你好,我在2002年,在信用社贷款7000元,自贷款之日起,信用社没有和我要过贷款,今天来了几个人,说是买了信用社的贷款,和我要钱,还说是黑社会的,请问合理吗?
2024-10-15 18:5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转让债务。因此,您在2002年的贷款属于原始债权关系,信用社无权向您追讨债务。 至于您提到的“黑社会”的说法,这纯属谣言和诽谤,不应被接受或采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例如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