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没有身份证号码也没有交一分钱的定金,只有名字和手印,合同上规定的入住期限已过一个月,至今没有收到房租,合同上规定先交后住,对方也没来住房,然后我就将房子租给另一个人了,我有什么责任要负责吗?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租赁纠纷。在租赁合同中,通常要求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租金作为保证金。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可能会导致争议。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您可能面临无法确定租赁关系是否成立的风险。 -如果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并完成了交付手续,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先前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如果您仍然持有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副本,这可以作为您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之一。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后果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因此,建议您仔细审查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最好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