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东西不见了 但是东西别人都是放在前台 当时刚好我在上班 所以东西的主人说是我偷的 报警后去了警察局 警察说我小小年纪不学好 尽然去偷东西 他人也没有证据 就指认是我偷的了 然后他的东西贵重 要我打欠条 警察说了一句不签字就抓我进去 第一次进派出所所以我害怕 就欠了 欠条 可是我真的没有偷东西 而且有东西向往都是放前台保管的 这是店里的规矩 可是东西不见了 上面不但没有负责还压我身上 我该怎么办 几万块钱我这个18岁的人很难承受啊 能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
2021-07-0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