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的全责,修车期间对方车主租车使用一天380元,要求我支付1万多租车费,对方车辆丰田,修了一个多月,请问这合理吗?如果对方起诉我应付多少?
2025-03-17 13:3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依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比例分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全责方,因此您应该对对方的损失负责。但是,对方主张的租车费用与事故无关,因此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至于对方车辆维修费用,因维修时间较长且涉及汽车专业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综上所述,对于对方提出的租车费用和维修费用,您可以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提出抗辩或反诉。同时,对于对方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应尽量收集证据以证明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