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别人一个配货站,口头上对方要8万元转让费,包括三辆面包车和2万元公司押金,我先给对方7.55万,对方给我打个收条,对方把三辆车也转让给我没写转让价格。我接过来干两天,第三天我说这活不好干,对方顺势把货站要过去了,同时把三辆车也要过去了。然后我去要那7.55万,对方说货站已经转给我了,不给我钱。我怎么起诉,同时7.55万收条是妻子签字,车辆转让协议是老公签字,我起诉几个人
2024-07-17 12:1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转让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用。 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您与对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对方又将货物站和车辆转让给了第三方,则可能存在诈骗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对方的责任。 妻子和丈夫的签字。对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据和转让协议。由于您已经收到了一部分款项,但对方拒绝退还剩余款项,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追回欠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