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因家暴分居,2016年12月离婚,有一女儿抚养权归我,2017年5月和好住在一起,但未复婚,和好后经历两次家暴,请问我这种情况能提起诉讼吗?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以后生活中完完全全离开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2024-12-11 12:04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法院请求保护。您可以提出以下几项要求。 人身安全令(人身保护令)。如果您担心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令。 离婚协议。与前夫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应包含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的具体约定。 损害赔偿。如果被告确实有家暴行为,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损害赔偿。 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双方应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可能涉及赡养费、抚养费等问题。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 在与前夫沟通时记录下所有事件,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如果有视频或照片作为证据,这些资料对证明家暴情况尤为重要。 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请记住,即使已经结束婚姻关系,家暴仍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为自己和家人争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