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广西钦州的,老公是海南五指山市的。2012年12月25日于海南五指山市民政局领结婚证,当初,因为当初未婚生子,他的家人一定小孩要上户口,而必须要结婚证才能上。非逼着没出月子的我,去领取结婚证,也是于2012年农历12月27日从海南回了我娘家广西钦州,之后13年带小孩回过一次海南,到15年底带小孩又回了一次海南。到现在2018年7月19日就都没回去过。之前平常,我老公偶尔给过生活费500元,或1000元。到了今年2018年1月起就没再给过了。曾经我们多次吵着离婚,因为没感情,只是他说,给小孩5岁他,他才同意离。但我不想给,小孩是我自己一手带大的。现在我想离婚,怎样才能离婚又拿到小孩抚养权?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存在争议,包括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双方财产分割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提供充分的证据。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婚姻关系存在问题,并且孩子应该由您来抚养。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这将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妥善安排财产分配。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安排财产分配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这可能涉及到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资产的处置。 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离婚,都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避免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