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求我离开家去别的城市工作,我不答应,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的遣散费,餐补,饭补和过节费不可以算入年终工资里吗?
2025-04-09 17: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时,应当包括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日工资。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在您离职后仍然需要给您发放加班费,并且这些加班费属于正常的工资组成部分,则这些费用不应计入年终奖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还规定了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不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