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是免疫性血小板低从九月份十六号开始住进泉州第一医院血液科,到十二月二号共入住院三次,前两次都是住院后血小板升高出院又降低,第三次住院十一月十四号发现肺部感染有空洞,问医生病情医生说是打激素的正常反应,滴消炎的就会好,过了三四天又发现了肝感染,医生又说滴保肝的就没事,后面激素停用,每天都是滴消炎和保肝的药,到了十一月二十三号病人出现迷糊状态,问了医生,医生回答是滴保肝药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停药后几天就会恢复正常,到十二月二号早上七点多突然死亡,当时医生说先将人送回家再上来解决,十二月五号到医院解决院方却说他们没过错,现在人已火化,请问这还可以起诉吗,谢谢!
26天前您父亲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并最终因救治无效而去世。关于医疗事故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您应该收集并整理所有与您父亲就医过程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或错误。 其次,您可以向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或其他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涉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最后,如果认为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例如,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中,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